Tuesday, May 6, 2014

許爸家書:我不敢拒絕改變


家書 5/7/2014                 
教會改變為中英合一敬拜是要付代價的, 我知道。用英文講道已經不容易, 再加上翻譯成中文, 而且得在50分鐘內結束, 是極大的挑戰。講道完回家,吃飯時兒子好意提供我建議,講道要怎麼講, pretty humbling experience, but good,我謝謝他。我相信對中文堂的家人必也不容易, 因為英文歌不會唱, 年青人樂器又比較響, 還要聽經過翻譯的中文信息,全都需要極大的調適,但這是經過多年考量後選擇的冒險,只因我們盼望能兩代同行,生命傳承,則一切代價全都值得了。其實還不只兩代同行,是三代吧,得益處最大的將會是目前的小小孩呢...。這裡有一群基甸勇士,勇敢的冒險隊!
改變是痛苦的, 但若看見未來的遠景就較能忍受了。就在此刻,我正從已經習慣多年的“蒙田筆”改用“谷歌拼音”寫中文,還不熟,要多好幾倍的工夫,痛苦啊! 但我相信是值得的,以後會更好;所以可以忍受,而且甘心。改變是冒險,也是提升。我們可以拒絕改變,保持原狀,但在北美的家庭,生活上不與下一代更深入地交接;教會在一個屋頂下,僱一位牧師照顧他們,但永遠是他們做他們的,我們做我們的,這樣可以嗎?不冒險去嘗試新的,如何能擴充?不經過犁耙的耕殖,如何有機會看見後來收成的快樂呢?
關係是相互的,問題是誰願意先犧牲。如果有愛,就能克服許多難處。如果父母的心先轉向兒女,兒女的心就容易轉向父母親。值得嗎?願意冒這個險,付這麼大的代價嗎?然而為著兒女,為著下一代,雖然有諸多不便,我們也願意。感謝主的是年青人對合一敬拜雖也有疑慮,但他們也願意敞開心一起來嚐試,我們只有感恩,不敢take for granted。目前實驗才剛開始,還在初階,求主施恩。

想著這些,心向著年青人,於是提筆,給正在海外旅行的兒子寫一封短信,表達父心:Son, you have a wild heart, ready to explore, adventure, and help out with the poor. That's a noble character, I believe Heavenly Dad made you that way and is very glad. You also have leadership, people are willing to follow you. My prayer for you is that you will find your destiny. And my offer to you is that if I could do anything to help you fulfilling God's calling, I would, anything. Let's do something together at the mean time, may be studying His word, praying and sharing, involving in some community services or joining some missions you chooseWe love you and are proud of you, I believe Heavenly Dad feels the same towards you. Have a good time. You have a tender spirit, may the Lord speak to you while you enjoy the beauty there. Love, Dad.” 我的確在改變,試著從兒子的角度去為他想,而不以自我的想法去強加於他。

最近在討論教會能是“家”嗎?什麼是家人?家人會是什麼樣子?我想到的就是立约的关係:彼此欣賞,相愛,信任到一個地步,願意委身,立約,這就成家人了。夫妻不就是這樣嗎?然後會生養,一代接著一代。家人的關係也有多種,夫妻一旦立了約是不再分開的,但父母与兒女的關係就不同了。兒女長大終會搬出去住的,有自由,有空間;若關係好,仍會盡量住得近;而且不管搬到哪裡,仍是家人,仍會彼此關懷,不會out of sight, out of mind
   
教會不是餐館,所以裡面的人不是顧客;教會不是俱樂部,所以成員不應該是會友Membership?這個詞現在想想,怪怪的,不是嗎?。教會應該是,家是神的心意,到天上,在父的國裡仍然是家!然而放眼向地平線望去,在地上真正像家的教會卻寥若晨星,連我自己牧會這麼久,也一直不大有這樣的概念。這概念很淺又很深,淺是因頭腦容易懂,深是因為不容易去活出來。牧会一輩子, 太多屬靈的事不明白,一直在摸索, 但如今我似乎体会到天父的心了,我開始懂了,於是對自己有此期許,也盼每一個神的兒女都歸屬一個教會,都長大成熟。從加入作會友到成為同工,從作同工到成為家人;一旦成為家人,那關係就長久了。他們會委身,不隨便換教會,不會因為被某人冒犯,或聚會的時間一改變就不來了。而且萬一搬家,關係還在,因為已經是家人了,正如我們與兒女,與父母,與家裡的姐妹弟兄一樣。但這也是雙方面的。如今若我們懂了,就讓我們將這DNA傳出去,也傳下去吧,豈只是為了設立分堂? 那太小,也太自我,乃是為建立神的國度,為討天父的喜悅,為讓父神得荣耀,讓一切受造不再為教會歎息!有可能嗎? 可能!願意嗎?願意!這是我對自己的期許,深盼有心討主喜悅的你,也一同明瞭。讓我們再試試看,不要放棄,是可能的, 因我們都已经在一再的失敗中被洗煉過,是神忍痛正在製作中的天國的傑作。

送美津去機場,他們兄弟姐妹輪流回台灣去照顧高齡的父母,又輪到她了。我開車,她坐我旁邊,拍拍我說,“我不在,要操練獨立,這是好的。”像對孩子說話一般,她似乎知道才德的婦人,她丈夫心裡倚靠她。她說,“夫妻久了不用說什麼,就知道對方在想什麼;情緒如何,開心或不開心,這是第六感,是靈裡的互通。”我想,這是家人,更親近的家人,不是嗎?

有一次,許多人到耶穌那裡聚集,耶穌莫名其妙地講撒種的比喻說,有一個農夫出去撒種,有落在路旁的,有落在磐石上的...。”大家都聽不懂耶穌在講什麼,所以全都走了;耶穌不怕人走!門徒也聽不懂,進前來來問耶穌說,這比喻是什麼意思呢?耶穌說,“神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至於別人就用比喻,叫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明。”(路84-15)這經文是從(賽69)來的,以前讀這句話一直狐疑,但現在明白了:說比喻是故意的,因為想懂的就會懂,不想懂的就不會懂。主耶穌像農夫,不打算浪費時間澆水在石頭地上,但對有心的門徒,主就進一步教導他們,叫他們明白。

又一次,又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上回不小心把人給趕跑了,這次總該小心,make it seeker friendly,也不再得罪會眾吧,但耶穌轉過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5-27)祂又把許多有可能來教會的會友給趕跑了!為什麼?底下耶穌進一步用三個比喻說明,最後的比喻是失了味的鹽,作什麼都沒用,主也不要(路1428-35)。試想想,比大小,比的若都是失了味道的鹽,大小又有什麼意義呢?

牧會幾十年,我的確認真,一直努力在追求,但幾十年下來不免要問,“我是為自己呢,還是為祂?”如今再檢討,“我有照我所已經明白的聖經在活嗎?孩子們看我這作父親又作牧師的,能說我真的是主的門徒嗎?”年青人與孩子是單純的,他們的眼睛是明亮的。主說祂不要石頭地的基督徒,也不要失了味的鹽。我可以想像見主面時我會頭低低的,聽著主說,“宗實,我召你是作我的門徒,並帶人作我的門徒,而不是照你的意思做你的事啊!

今我已澈悟,告訴自己,“我不敢拒絕改變,保持原狀;趁今天還活著,還有機會,還來得及,我要悔改,重新來過,照主的指示,作主的門徒,也成為家人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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